如何填报投资境外股本证券和投资基金份额( B01 表、 H02 表)?
《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( 2020 年版)》中第二项第(五)条:
申报主体在填报 B01 表时,除了需要填报持有非居民境外发行的股本证券或投资基金(产品)的情况,还需要填报持有境内居民在境外发行的上市股份或投资基金(产品)的情况。基金(产品)与其基金管理人(资产管理人)为两个不同的机构主体。国际收支统计中,将基金(产品)视为发行人(发行主体)。境内托管机构在填报 H02 表时,同样遵循该原则。
原则上,申报主体持有境外企业(机构)表决权比例大于等于 10% 的股权或投资基金份额的情况,不应纳入 B01 表统计,而应纳入 A01 表统计。
国家外汇管理局凤凰娱乐彩票登录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:1280*768
网站标识码bm74010001
京ICP备06017241号